律初說法:競業協議的補償金標準是多少?
一.競業協議的補償金標準
1.競業協議補償金的標準:
(1)競業協議補償金一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約定其費用及標準;
(2)沒有約定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月平均工資的30%低于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二.競業限制協議補償金發放時間
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發放時間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協商,并在勞動合同或者競業限制協議中作出約定。如果未作約定或者未協商的,應當按月支付。另外,如果用人單位超過三個月未支付的,勞動者可以請求法院解除競業限制協議。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競業限制補償的額度是多少?和用人單位沒有約定,律師可以幫忙維權嗎?
【風險提醒】競業限制補償會對勞動者的勞動權利產生限制,比如您在大型企業核心技術部門工作過,一段時間可能不允許再從事相關工作,就會導致您在這一期間收入的降低和生活質量的下降,所以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競業限制補償是理所應當的。
但是競業限制補償的金額標準該是多少?這是一個問題。很多勞動者在協議中沒有與用人單位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之后用人單位不按月補償,這些情況都容易對我們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
【專家建議】遇到這種問題非常需要提前向專業律師咨詢描述您的具體問題,了解法律風險提前做好預案。
如果您和用人單位沒有在競業限制協議中約定補償金,或者用人單位不再給與您賠償,律師可以幫助您:
1.了解您所處地區的關于競業限制補償的標準 ,雖然法律規定是每個月賠償您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 ,但是在不同的城市也有不同的規定。如深圳是前十二月平均工資的 1/2.
2.在訴訟前,通過律師函代表您向用人單位提出在標準下的最大程度的補償要求
3.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律師可以代表您向其提起訴訟,通 過確認您履行競業義務的證據,幫助您取得訴訟勝利,獲得相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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